1、吊带索具金属部分严重腐蚀时理应报废。
2、吊带索具严重碰撞,产生变形影响使用时理应报废。
3、当吊装带被切割,严重擦伤,带股松散,局部破裂时,理应报废。
4、表面严重磨损,吊装带异常变形起毛,磨损达到原吊装带宽度的1/10时,理应报废。
5、吊装带发霉变质,酸碱烧伤,热熔化或烧焦,表面多出疏松,腐蚀时,理应报废。
6、合成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,表面粗糙、合成纤维剥落弹性变小,强度减弱时,理应报废。